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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中生网购刀具杀人案开庭,网友:成年后再判决吧!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1-05-23 12:29

2020年9月28日12时28分许,仙桃市政府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市一高中学校今晨7点多确实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案后一个多小时,他接到相关信息,此事造成两名女高中学生死亡,行凶者系一名高中男生。事件中没有老师受伤。具体情况还需要以当地宣传部的通报为准。校领导掌握了案情,报警处理。1小时后,警方以及政府接到了相关信息,已经介入从调查。经120现场确认,2名学生已无生命体征。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当天早上,该班男生陈某用自制燃烧弹纵火,班上同学被火情吸引。陈某从教室第二组冲向小刘所坐的第一组第一排行凶后,又跑到第四组向另一名女生行凶。期间有同学跪下劝阻,均被陈某威胁。

2021年5月14日,被害女生小刘的母亲杜女士在网络平台发文爆料。其文中写到,女儿性格很活泼,开朗,能歌善舞,从小非常懂事。家属通过律师了解到,凶手自述和这两个女生没有什么过节。大众网·海报新闻从被害者家属处得知,该案5月17日上午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开庭。

2021年5月17日,湖北仙桃县法院在汉江中院开庭审理该案。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未当庭宣判。“他满不在乎,表现得很高傲,他的父母也到庭了,就是儿子不满18周岁不能判死刑,他们就是这个心态。”受害女生小刘的母亲杜女士和受害女生小许的母亲周女士,对案发时17岁的陈某庭审时的表现很不满意,“我们当然希望判他死刑。”

“他在笔录里自己口述的,先是纵火,又趁同学救火,从背后捅刺,前后也就3分钟。”回想起2020年9月28日发生的校园血案,两位母亲的心在流血,她们在当地某校高三就读的爱女被同班男生陈某残忍刺死。

杜女士介绍,5月17日庭审从上午9点到11点多结束,她和丈夫刘先生在法庭上看到陈某的父母也参加庭审。

“他的身份证显示他是当时是满17岁的,他戴着手铐,穿着白色防护服,戴着口罩,庭审中承认预谋杀人,但他一点没有悔罪表现,显得很傲慢,全程都是平视,也不低头。”

刘先生夫妇和周女士夫妇都想不通,陈某为什么会如此偏执和过激地发展到杀害同学。

“今天庭审问了他作案动机,他讲也没有什么过节,就是向警示班里的其他同学,他动不动就是都要听他的。”杜女士解释,陈某的意思就是要让其他同学臣服于他。

杜女士表示:“现在案子刚开庭,我们主要是对凶手追责,暂时还没有涉及到学校。我们希望能够严惩凶手,还女儿一个公道!不要以为是未成年就可以乱杀无辜。”

暴力宣泄在形式上分为内侵和外侵。内侵就是自我伤害,外侵则是伤害他人。也就是说,伤人、杀人于自残、自杀等行为,本质上都是暴力宣泄。每个人都会经历青春的懵懂与叛逆,它是可怕的,但也是美好的。它是成长,是破茧,虽然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会懂,那是人生最美的一个阶段。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孩子一起成长,做一棵大树,站在孩子的身旁,成为他们的倚靠,成为他们的伙伴,成为他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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