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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孚教育被投诉:课程费分期变网贷,退款遭拒绝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15 19:07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4日电(赵佳然)说好的分期却变成网贷,超出30天退款被拒绝,后又被要求付违约金……近日,有消费者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称其在英孚教育购买课程后申请退费,却被对方以超出时间的理由拒绝,还有一些学员的退款申请因沟通不畅,被拖延数月甚至数年。

  只提“分期”不谈网贷,付款后才看到条款

  公开信息显示,英孚教育创建于瑞典,在中国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均开设了培训中心,为学员提供语言学习、海外游学、文化交流及学位课程等服务。据了解,在英孚报名的学员较大部分为学生及职场青年。

  出于好奇,刚工作不久的汪婷通过电话咨询了英孚教育的课程信息,随后,课程顾问邀请她参加免费试听课。汪婷去公司现场并填写了个人信息后,课程顾问直接将她带到了咨询室,开始与她谈人生谈理想。

  “课程的费用不菲,以我的经济条件来讲过于昂贵,并且我刚刚换工作还没稳定下来,一时间也无法开始上课。”汪婷向课程顾问解释了自己的情况,并表示希望回家考虑一下,但对方一再热情推销,并表示已帮她申请了5000元的优惠。

  在课程顾问的软磨硬泡之下,汪婷同意在英孚教育购买课程,总费用为近4万元。“对于我经济能力不足的情况,课程顾问先开始建议我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后来又说可以办理分期。”最后,汪婷同意先交首付,在办理所谓“分期”时,她发现那实际是一款网贷产品。

英孚教育被投诉:课程费分期变网贷,退款遭拒绝

  在汪婷与英孚所签订的合同中,在有关退款一栏写着“自协议日起30天内(包括协议日当天),无需任何理由,中心将全额退款”,对于30天之外退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未详细说明。

  而在四川购买网络课程的肖成则表示,自己在付款时并未签订合同。“销售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我沟通,但都只是在推销课程,并没有对退款事宜加以说明。同意报名后,我收到了一封邮件,可以通过上面的链接付费。”

  支付完首付并办理完贷款后,肖成才收到一封邮件,内附英孚课程的使用条款与条件。与线下课程不同的是,网络课程的全额退款期限只有7天。他认为,课程顾问应该在付款之前对贷款、退款条件等重点事项解释清楚。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购买课程产品时的付款方式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决定,如果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分期贷业务,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并经其同意。

  退款屡遭拖延,违约金说法不一

  开始在英孚教育学习后,汪婷发现自己感受到的课程质量并不如预期:一节40分钟的课,老师授课时间仅有20分钟左右,其余时间为学生自我介绍和对话交流。“销售先前承诺说可以随时来到中心上课,但实际必须在网上完成一系列课程后,才可以获得课券,预订线下课程。”

  另外,英孚给她配备的一对一学习顾问也表现出了态度变化。“也许和30天内全额退款有关,我的顾问在第一个月内还会跟踪我的学习进度,但一个月之后就极少联系了。”在学习一段时间后,汪婷认为自己付出的时间、精力及金钱与收获不成正比。失望之余,她向校方提出退款。

  不料,汪婷的退款请求却被拒绝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汪婷的报名时间已超过30天,所以只能先停课或转为网络课程。汪婷随即来到报名地点,再度与校方协商,几日后,英孚方面称,可以办理退款,但需扣除15%的违约金。从未听说过此要求的汪婷并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退费申请从今年3月至今仍未得以解决。

  肖成在退款时也遭遇了相似情况,而不同的是,校方提出扣除的违约金额为学费的20%。“我是今年3月5日报名的,4月1日以邮件形式向英孚提出退款,英孚方面在4月中旬跟我说,需要扣除2个月的学费,因为当时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但是时间拖延是他们的问题,不应该由我买单。”

英孚教育被投诉:课程费分期变网贷,退款遭拒绝

  肖成与英孚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

  在与退款负责人员进行电话沟通时,对方明确表示,如果肖成不能接受扣除两个月学费及20%违约金的方式,则无法办理退款。

  有其他消费者向中新经纬爆料称,英孚方面所说的违约金时有变动,同一学员的退费金额可从20%变化至10%。

  律师:“超出时间不退款”不合理

  合同中称“30天/7天内可全额退款”,超出时间的情况不予退款,这种解决方式是否合理?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虽然退款由属于学员单方面提出,但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英孚退还剩余课程款。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帅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退费需交纳违约金是英孚一方的意思表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情,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文本确认,双方并未就该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该违约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

  而关于肖成遇到的“一个月内申请退款被拖延至两个月”问题,李旻认为,关于退款的时间节点等细则,由于合同中并未详细说明,校方在单方面要求时,需要经过消费者同意。

  李旻建议道:“目前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培训服务时多以线上交易场景为主,缺少线下服务体验。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种服务方式时,要注意机构对培训费用的收取、课程教授方式、无理由解除合同的期限等约定。消费者需要衡量自身消费习惯,选择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消费模式,尽量在线下体验后权衡是否与机构达成教育培训合同。此外,在与机构达成协议时,注意与自身权利义务有关的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的专业词汇或有疑惑的合同条款要求对接人员予以释明,降低消费风险。”(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汪婷、肖成均为化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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