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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部门持续整治假牌套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22 09:01

  为巩固深化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效,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创新治理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科技引领实战,以情报引领警务,情报研判布控查缉与情指联动、路面严查相结合,健全完善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部门联动、警种协同、区域协作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近日,长春、吉林和四平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多起假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胆大司机无证驾驶套牌车,违法终难逃制裁!

  5月10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双阳区南环路巡逻。15时50分许,民警在杜家村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F***6的白色捷达牌轿车存在套牌嫌疑。民警随即向该车喊话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看到民警后试图逃跑,民警随即布置警力将该车截停,并现场控制驾驶人裴某。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确认,该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车辆,且驾驶人裴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随后将裴某带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裴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处以15日内行政拘留,并处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收缴套用号牌,暂扣违法车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假李鬼”碰上“真李逵”昌邑交警抓获冒牌“公安”

  “交警同志,照顾照顾,我也是警察。”说这话的人正是因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被移送大东派出所的叶某。5月14日下午3时许,正在江城环岛执勤的民警付鹏硕,协警张帅发现一辆黑色奥迪牌轿车在松江中路由西向东压网格线行驶,民警随即将其拦停。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付鹏硕发现此人言谈夸张,神情异样,在对其进行处罚时,此人更是掏出警官证,扬言照顾,想要逃避处罚。民警在查看其警官证时发现,该证印有梨树县公安局民警叶某字样,但该证件喷墨粗劣,色彩失衡,明显属于造假证件。通过对此人进一步盘查,发现该驾驶员身上还有一张印有梨树县执法局叶某字样的工作证,职务标注为辅警。同时出现了两张证件、两种职务,叶某突然间言语慌张,手足无措。经查,该车驾驶员名叫叶春波,今年53岁,家住四平梨树县,是一名协管员。年初,通过网络上办理的假警官证、假执法局证件。为的是每次跑长途时节省一笔过桥费。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假李鬼”在“真李逵”面前,终被绳之以法。目前,叶某已被移送至大东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中。

  四平民警查获一名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人员

  5月15日13时40分许,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西大队民警在六孔桥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形迹可疑,本着逢车必查的原则,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请驾驶员出示自己的驾驶证,但该名驾驶员以各种理由拒不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当民警询问其是否考取驾驶证时,驾驶员闪烁其词并刻意回避询问,民警随即将该名驾驶员带到路边进一步询问。执勤警力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比对后,得知该名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在铁证面前,该名驾驶人最终承认自己并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为了拉活儿赚钱,于是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一直也没事,谁知今天会被交警抓到。

  随后,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二款的要求,对该名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暂扣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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