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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诚房地产8150万元竞得温州龙港市1宗商住用地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0-10-19 12:20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19日,温州龙港市1宗商住用地成功出让,最终经过2轮报价,温州市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8150万元竞得龙港市斗门区块控规G-09地块及G-08地块地下空间,楼面价3043元/㎡,溢价率0.62%。

地块编号龙资规告字[2020]34号,地块名称龙港市斗门区块控规G-09地块及G-08地块地下空间,出让面积1.02万平,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6,建筑面积2.67万平,起始价8100万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地块内含龙港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用房共计住宅建筑面积39900㎡及G-08地块公园绿地,由地块竞得者代建,竞得人须根据《龙港市斗门区块控规G-09地块及G-08地块地下空间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约定进行建设:本地块出让部分分摊土地面积10299.62㎡、划拨部分分摊土地面积15545.1㎡(出让和划拨的分摊用地面积不随建筑面积的变化而调整),本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7196.27㎡,其中出让部分≤26779㎡(其中商业≤1000㎡且≥2000㎡);划拨部分40417.27㎡(住宅39900㎡、配套设施用房517.27㎡)。地块竞得者须建成本地块南侧方位,120㎡套型、90㎡套型各190套,共计住宅建筑面积39900㎡,项目竣工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龙港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项目用房),由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代建款。

安置房代建综合单价为4380元/㎡(以此标准计算的代建款总价包含地下室一层190个停车位造价、配套设施用房517.27㎡造价、G-08地块公园绿2485.02㎡造价)。代建款在全部工程(包括商品房)达到士00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款总价的20%,全部工程(包括商品房)主体结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款总价的40%,整体项目(包括商品房)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款总价的20%,交房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款总价的15%,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结算并支付代建余款(安置房误差面积按政府代建综合成本价进行找补)。G-08地块公园绿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投资强度不得少于300元/㎡,与安置房同步进行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龙港市人民政府。

地块竞得人须建成地下室一层机动车停车位190个移交给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停车位应就近安置房成片落实)。安置房套型、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设计变更及G-08地块公园绿地设计方案须经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审核同意,安置房与商品房必须采用相同建筑用材、建筑品质、建筑风格,并且同步建设、同期交付。本地块实行同一小区(不可分割和任何形式隔离)配套设施集中布置并共享、统一物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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