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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期上虞精神贵在自觉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18 07:37

几年来,新时期上虞精神的表述已广为上虞人民所接受并得到实践,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如何在谋划工作时进一步自觉做到以新时期上虞精神为指导,做人做事自觉践行“崇孝守信、务实创新”的要求,意义更为重大,任务也更为艰巨。为此,笔者结合党政机关工作的实际,就机关干部如何更好地践行新时期上虞精神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要把“崇孝”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地相结合。“崇孝”,是新时期上虞精神的人文精粹,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我们加强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作为孝德文化之乡的上虞,各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孝德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端正机关干部对“孝”的认识,增强机关干部的孝德意识;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应发挥在“崇孝”中的表率作用,把“崇孝”自觉地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不仅要在金钱物质上孝敬长辈,而且在感情上要怀有爱敬之心,多做“常回家看看”等在精神层面上孝敬长辈的事,多做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等能使长辈高兴的事,不做不思进取、违规违纪等使长辈蒙羞和担心的事。

要把“守信”自觉地体现在对党的忠诚老实上。“守信”是新时期上虞精神的坚实支撑,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守信”,应体现在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因没有“守信”而影响职责履行,甚至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现象不在少数,如有的干部答应群众办的事没有办,有的党员工作中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作为一名机关党员干部,“守信”应体现在不忘入党誓词上,做到牢记党员标准,对党忠诚老实,说话经过深思熟虑,符合党员干部身份,不人云亦云,不乱表态许诺;做事要率先垂范,言必行、行必果,已经答应群众办的事要尽力而为,确实一时难以办成的,要主动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谅解。

要把“务实”自觉体地现在“三严三实”要求中。“务实”,是新时期上虞精神的鲜明特质,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题中之义。机关党员干部要学习杭兰英同志滴水穿石的务实作风,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当前,有两种情况值得我们引起注意,一种情况是,有的同志看上去很忙,但没有忙到点子上,如有的忙在文山会海上,有的忙在形式主义上,有的忙在应付不切实际的考核上,甚至极个别的忙在“炒股”、玩电脑游戏上;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党员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出现了不敢担当和“为官不为”的现象。这两种情况与习总书记所要求的“三严三实”是严重不符的,应坚决加以避免。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进行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教育,破除干部自身的懒政思维,增强为官有为的内在动力。

要把“创新”作为建设“幸福上虞”的自觉行动。“创新”,是新时期上虞精神的核心内涵,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最近召开的区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幸福上虞”建设,建设经济殷实、保障完善、环境友好、社会文明的幸福城市,目标鼓舞人心,但任务也十分艰巨。建设“幸福上虞”,离不开创新思路的引领,离不开机关干部的努力,我们每个机关干部都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创新工作方法,苦干实干加巧干,力争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要注意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强调“创新”的同时,千万记得还要坚持原来一些好的方法、好的制度、好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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