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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上虞区:督与导结合标准化督导流程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31 22:09

  上虞区是浙江省13个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县(区)之一。之所以能夺得这块金匾额,经验之一就在于该区将“督”与“导”结合,标准化整个督导流程。

  建立“四个一”流程。每名责任区督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自己管辖的学校,每次至少两天;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责任区督学的月度汇报;每月召集所有责任督学,分享工作经验,研讨工作困惑和疑虑;各督学责任区每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向教体局各科室和局分管领导反馈,寻求解决对策。

  确定三种工作方式。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随访督查是督学责任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在每一次督查工作结束时,责任督学要及时整理、分析相关情况。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跟踪督导、检查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直到整改落实到位。

  建立三级督导网络。由责任区督学、义务监督员、特邀教育督学组成督学网络。三级督学人员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合作,又有监督。

  实施亮牌督导。在责任区办公室设置督学桌牌,亮明责任督学在责任区的主要职责;公示责任区学校的校牌,亮明责任督学在该校主要督查事项;公布督学姓名、职务,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督学的联系方式,开通督学与社区群众联系的直通车。

  法定督导权限。通过《督学责任区管理权限》等制度赋予责任区督学更多的职权。例如,每年对校长的考核、对学校参评的各级评优树先项目,都要经过责任区督学的审查。

  问题跟踪督导。把在综合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列入负面清单,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深入、系统的督导。针对学校发展及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由督导室综合各督学的督导报告撰写总体的反馈报告,并对控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提出意见建议。

  典型推介督导。上虞区推出了“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督学把有特色、有亮点的学校列入正面清单,并召开现场推介会。同时,对这些正面典型学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跟踪督导,总结其中的规律性因素,使之系统化、可操作化。(张忠尧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中国教育报》2015年9月22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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