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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6·18”行政指导座谈会 规范网络

2019-06-18 08:16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6月17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慧谷产业园,实地走访了美翻网、顶易科技、义箪稻粱食品有限公司等电商企业,并组织园区部分电商企业召开了“6·18”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就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商品质量、促销广告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行政指导,要求网络交易主体积极履行责任义务。

近年来,我省网络交易快速增长。据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江西专版大数据统计,2018年,全省网络主体达467873家,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达到1304.80亿元。与此同时,虚假宣传、假冒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问题也日益突显,特别是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价格先涨后降、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是消费者维权诉求最为集中的几个方面。

座谈会上,谭文英副局长要求电商企业从三个方面强化自身建设,守法诚信经营。一是开展学法自查。园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经营行为。网络经营主体要做到集中促销活动“十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在有奖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不得发布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商品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三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园区和网络经营主体积极设立“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踊跃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依法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义务,积极调解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网络交易环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负责人还对电商企业切实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电商企业应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全面排查商品信息,加强应急管理,坚决杜绝侵权假冒行为,做到不售假、不护假、不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商品或服务,不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商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的合法规范。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结合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市场的在线检查监测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合同格式条款不公、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省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与网络经营主体、社会监督一起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格局。(通讯员:郭巍)

来源:上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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