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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坐在副驾驶上的人也被处罚了?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0-11-09 12:13

新民晚报讯 (记者 袁玮)驾驶员醉驾被抓,坐在副驾驶上的车主竟然也会被处罚?近日,虹口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查处的两起醉酒驾车的案件中,不仅将两名涉嫌醉驾的驾驶员依法刑事拘留,乘坐在副驾驶的两名“乘客”也一并被依法处理。

图说:进行酒精检测。虹口警方供图

10月2日4时许,虹口交警在虹口龙之梦商场周边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凯迪拉克轿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停下,民警随即上前对车辆盘查。摇下车窗后,一股酒气弥漫了出来。民警发现车内共2人,坐在驾驶座的季某和副驾驶上的王某说话含糊不清。民警怀疑季某酒后驾车,随即对其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浓度达到100毫克每毫升,属于醉驾。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季某此时向民警坦言,自己是车主但并没有开车,刚刚开车的一直是坐在副驾驶的王某。由于王某的驾照还未考出,因此看到警方设卡时,两人才换了座位,伪装成季某在驾驶。随后,民警也在对王某的单独问讯中印证了这个说法。而对王某的检测结果表明,其不仅无证驾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也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季某告诉民警,之前两人在KTV内一同喝酒,结束后季某约了代驾却一直未等来。于是酒醉的季某将车钥匙交给王某,让王某帮其开车,直至被警方查获。

而在10月20日3时许的内环广中路下匝道处,虹口交警在对途经车辆盘查时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驾驶员马某醉酒驾车,车辆属于坐在副驾驶上的陶某。令人费解的是,陶某的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然而他却愿意将自己的车辆交给已经酒醉的马某驾驶,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两起案件中,驾驶人王某和马某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虽然车主季某和陶某都没有驾驶车辆,但却在明知对方已经喝酒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给对方驾驶,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因此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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