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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虞市交通问道怎么刷战绩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13 23:13

 
 
 

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2虞交通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70%,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9%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2.09亿元。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7.91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五)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给予信贷支持。当发行人发生临时性的偿债困难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将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按照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其提供信贷支持。该信贷支持不属于变相担保的范畴。

(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上虞交投:指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指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指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账户监管协议》:指《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指《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关于上虞市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和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

债券持有人:指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账户监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223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

住所:上虞市百官街道青春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坚钢

联系人:王慰珠

联系地址:上虞市百官街道青春路32号

联系电话:0575-82132268

传真:0575-82132268

邮政编码:3123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黄著文、陈思文、王露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3室

联系电话:0571-87828151、87821392、87821419

传真:0571-87820057

邮政编码:310007

(二)副主承销商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林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电话:010-66568410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詹茂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28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李加生、郭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86、85127672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三)分销商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刘力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联系电话:021-68498632

传真:021-68498603

邮政编码:200120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万强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2108房间

联系电话:0531-68889292

传真:0531-68889293

邮政编码:250001

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杜俊勇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3楼

联系电话:0769-22112950

传真:0769-22100478

邮政编码:523000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傅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95、88027151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三、担保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联系人:张子范、李欣、谭超、曾一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邮政编码:100048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五、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010735、8801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A栋塔楼A701-A702

法定代表人:饶永

联系人:胡俊杰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C2-6F

联系电话:0574-27676015

传真:0574-27676006

邮政编码:315041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付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八、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住所: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负责人:吕秉虹

联系人:胡小明

联系地址: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 5643

邮政编码:310007

九、账户监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住所:绍兴市人民中路283号

负责人:肖亮

联系人:梁银红

联系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283号

联系电话:0575-82021918

传真:0575-82192062

十、债权代理人: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黄著文、陈思文、王露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3室

联系电话:0571-87828151、87821392、87821419

传真:0571-87820057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2虞交通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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