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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甩尾“漂移”连撞3车,竟意外揪出一名醉驾司机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3-07-05 17:47

马路上,一辆黑色小汽车

突然走起“S步”

随后一个“神龙摆尾”

与对向等待红绿灯的车辆

来了个“亲密接触”

怎么回事?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

顺德大良发生一起

4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场发现,三辆小汽车及一辆摩托车撞成一团,车身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路面不仅散落着各种车体碎片,还留下了一道数米长的刹车痕,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轻伤。

▲事故现场

民警对肇事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排除了其酒驾的嫌疑,然而,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神色紧张,说话吞吞吐吐,且无法出示证件。经查,驾驶人韦某今年19岁,并未考取驾驶证,当天其侥幸驾车出门,由于驾驶技术不过关 ,在路口右转时操作失误,慌乱之下猛打方向盘 ,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 一辆被撞小汽车的驾驶 人谢某身上有酒气 ,于是对其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了解,谢某当天早上喝了白酒,中午睡了一觉,等到下午外出办事时,以为并无大碍,便侥幸开车上路,不料在路口等红灯时被撞上,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11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韦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一千五百元罚款,以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谢某因醉酒驾驶,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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