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第一城市门户欢迎您!   手机上虞广播网

您当前的位置 :上虞广播网 > 上虞文化频道 >

滕州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快看看你家在保护区范围内吗?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1-04-24 15:50

近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其中,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公众号查阅规划内容。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致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公示内容简介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市域范围,主要针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

二、规划目标

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展现真实历史风貌,继承历史文化,彰显山水名城内涵,塑造“墨子故里、山水善城”城市形象,形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文化名城。

图片

三、保护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存真实历史环境;

2、保护历史城区环境,维持历史城区格局;

3、正确处理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城市建设及旅游发展服从名城保护,做到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4、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5、将历史文脉融入现代城市建设,突出滕州城市特色;

6、增强规划的法律性和可操作性。

四、保护框架和内容

1、保护体系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同时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保护重点内容包括

(1)城址环境及与之相互依存的山川河流;

(2)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3)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等;

(5)古树名木、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

(6)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

五、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处,传统村落7处。其中,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处,分别为官桥镇、姜屯镇、大坞镇。中国传统村落2处,分别为羊庄镇东辛庄村、柴胡店镇胡套老村。省级传统村落5处,分别为羊庄镇北台村、姜屯镇东滕城村、龙阳镇卧龙庄村、滨湖镇东古村、姜屯镇前李店村

2、保护与城市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和环境

保护境内龙山、莲青山、黄连山等山脉及其余脉。保护城河、郭河、小清河、小冯河、界河、北沙河、薛河、小苏河、小魏河、小龙河等自然水系,保护南四湖、墨子湖、马河水库、户主水库等湖泊水库。保护市域范围内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

六、历史城区保护

1、保护界线

历史城区与原滕县古城范围一致,东至善国南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新兴路,北至杏坛路,总面积为61.3公顷。

2、保护内容

保护滕州历史城区格局及周边自然与人文环境,保护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古城路、西门里街、书院街、奎文街、奎文前街等历史风貌道路;

保护历史城区保护界线内的旧县衙、王家祠堂2处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历史城区保护界线内的历史建筑2处;

保护与历史环境紧密相关的大门、围墙、铺地、石阶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擅自将其拆除或改造。确需整修的,应采用原材料、原工艺恢复其原有样式。

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价值特色

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底蕴深厚,是滕州古城仅存的明清风格的传统民居建筑片区,是滕州古城的重要载体。

2、保护界线

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8.6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4.4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25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两部分。王家祠堂保护范围(东至书院街西侧58m,南至西门里街,西至新兴路东约100m,北至府前路南侧约50m),面积0.32公顷;书院街西侧保护范围(东至南门里街、南至荆河中路、西至书院街、北至书院小学北侧),面积4.0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南门里街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王家祠堂西侧9m处、北至府前路,面积约4.25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外围历史城区范围为环境协调区范围。

八、传统风貌区保护

1、价值特色

龙泉塔历史风貌区,是以龙泉塔为标志的,具有历史风貌的城市片区。

2、保护界线

龙泉塔传统风貌区保护范围17.9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2.4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5.49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三部分。滕州市博物馆范围,面积0.47公顷;新汉画像石馆范围,面积0.41公顷;鲁班纪念馆、墨子纪念馆、龙泉塔保护范围,面积1.53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荆河东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约100m,北至杏坛东路,总面积约15.49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约100m、北至杏坛路范围内的用地,总面积约23.29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制地带范围)。

九、展示与利用

全面彰显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和特色,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建设中延续和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Copyright 2012-2013 上虞第一城市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郑重声明:网站资源摘自互联网,如有侵权,麻烦通知删除,谢谢!